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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堤机构常换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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荆江大堤系民国七年(1918年)定名,定名后正式成立了荆江堤工总局,局址设在沙市接路巷(现梅台巷)77号民房内。1923年因房租上涨,经费负担不起,遂由堤工局长徐国彬找江陵县长孙炳麟、商会会长廖如川等人商议,由商会资助修建了一幢面积近千平方米的办公楼。当年冬竣工,地址在沙市二郎矶上首堤外。

堤工总局下属万城、李家埠、江神庙、沙市、登南、马家寨、郝穴、金果寺、拖茅埠等九个分局。共辖十八个堤董、六十五个堤保,负责全段堤防的修防工作。沙市分局设在拖船埠下首李恒茂杂货店内。

当时沙市有民族、民权、民生三个镇。在所辖4.55公里的堤段上下,占了四条街:马王庙至大湾叫大同一街,属民族镇;大湾至巡司巷叫大同二街,属民生镇;巡司巷至洋码头叫大同三街,民生、民权各管一半;洋码头至文星楼叫大同四街,属民权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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沙市当时虽系江陵县属的三个镇,但为湖北省第四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驻地,加之水陆交通发达,益显其位置重要性,乃成为荆江大堤管理枢纽中心。

回溯该大堤沿革,曾经数易其名。民国五年(1916年)以前,因其属于旧荆州府统辖,称为荆州万城大堤。到民国五年(1916年)因大堤位于江陵全境,且土费(即修堤经费)由江陵县负担而更名为江陵万城大堤。迄民国七年(1918年)才正式称为荆江大堤。在机构设置方面,民国元年(1912年)湖北巡按使水利分局设立荆州万城堤工总局,下设前述之九个分局和石卡(驻康家桥公善堂,专管堤工材料蛮石购运)以及荆州水师营(专在汛期上堤巡查)两个附属单位。该堤工总局设总理一人,由巡按使委任徐国彬担任;协理一人,由江陵县自治会公举。分局各设经理二人,石卡设经理一人,由总、协理会选;六个土费局各设经理一人,由县知事与总局会衔委派。据《万城堤防载要》载:“总理负万城大堤安全责任,任免总分局员工,考核工程,稽查土费,及总分局出入款项,并会同江陵县知事及地方士绅筹议修防事务与一切进行方法”;“各堤工分局经理按所管工段、监督工程、巡视堤身,冬春修筑,夏秋防护”;“石卡经理督催石船,切实量收,陆续运赴工次,接济工用”;“各土局经理于所管土费,切实经理,认真督催,务期依限完纳,以济工用”。上述条款也表明当时水利部门职责尚为明确,有章可循。

自1918年改称荆江堤工总局后,即改总理为局长,仍由徐国彬担任;另配佐理一人,所属机构不变;增配盐捐主任及经理各一人;总局设文牍、工程、会计三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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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国二十年(1931年),荆江大堤在江陵县堤段上游沙沟子溃口,江汉平原九个县约五百多万亩农田被淹,灾民多达三百万人。仅江陵一县,就淹没农田六十六万余亩,房屋七千余间,灾民近五十万人,死亡达三千多人(据国民党《救济水灾委员会工赈报告》统计)。由于灾情过大,地方财力难以胜任善后修理事宜,加上民国以来,军阀混战,南京国民政府无从顾及,一直拖到民国二十三年(1934年)才正式拨归全国经济委员会接管,人事无变动。

民国二十一年(1932年),荆江堤工总局改隶湖北省政府江汉工程局,堤工局长则由江汉工程局委派徐国瑞担任。

民国二十六年(1937年)七月,荆江堤工局又改称江汉工程局第八工务所,设主任一人,原局长徐国瑞改任主任。此后,转入抗日战争时期,武汉、荆沙相继失守;沙市第八工务所遂为汪伪政府接管,而徐国瑞仍受聘为汪伪堤段主任。国民党政府的江汉工程局则远迁四川重庆,第八工务所亦西迁鄂西恩施。迁离沙市的八工务所的职工,部分转到江南公安等地,照常管理当地堤段修防工作,不愿留任的则遣散回家。

民国三十四年(1945年)秋,日寇投降,全国各地复员接收,湖北第四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迁回沙市。原第八工务所亦于是年九月中旬由专员公署派技正杨鸿勋接管;原汪伪主任徐国瑞职务被撤,于民国三十五年(1946年)初回沙市隐居,是年秋病死。

荆堤命官徐国瑞

荆沙老人对徐国瑞其人并不陌生,但他在堤工局之所为,局外人可能不尽全知,现将有关情况介绍如次。

徐为湖北应山人。自民国二十一年(1932年)任堤工局长到民国三十六年(1947年)去世,共十六年之久。本人任事,据云尚称廉洁,唯以信佛为旨,荆沙一带无不知其在洪水高峰紧张时刻,竟迷信神灵佑护,作祭江求神的荒唐行为。民国二十四年(1935年)汛期,满江大水,情况危急,他却在大湾堤上搭台供奉香烛,祈祷江神保佑。并以整筐包子、面食,抛入汹涌江流,犒赏“洪蛟”,求其迅速退水保堤,令人啼笑皆非。然而所耗资款,无非民脂民膏。加之,对下属督导不严。当年万城横店子溃决,该段堤董堤保,放弃职守,不顾人民死活,有的进城赴宴,有的来沙嫖妓,险堤险情竞无人巡视照管,以致造成重大灾害,徐国瑞不能辞其失职之咎。

当时全国贪污腐化成风,堤防单位也不例外。老百姓都说:“堤工局是个肥缺!”远的不说,即自胜利复员到解放的四年中,四换工务所主任。每年一任,自带出纳、总务等亲信僚属,大肆贪污中饱。民国三十七年(1948年)以洪某为主任的一伙,其会计李某的行径最为典型,主要为:

1.以权谋私:将职工的工资,放帐于中山路九和布店所开的地下黑钱庄,每月迟发工资十天,将所得利息全部据为己有,在任1 4个月,贪污数额共折合大米383担,合当时纸币4,600万元。另一种办法是将公款(即工程款)放帐获息,分给洪某2亿元之多。

2.勾结包商,接受贿赂。祁家洲包商、复兴公司经理严子卿曾送5000万元;涴市夏宏泰营造厂经理夏金连曾送3000万元。

3.盗卖防汛重要材料。两次共卖麻袋600条,牟利500现洋。

抗日胜利后的沙市堤段,在民国三十五年(1946年)至民国三十八年(1 949年)的四年中,修堤的土石方工程数量并不多。那时正逢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全面胜刊,美国在远东菲律宾储存战时物资甚巨,准备大量运往中国作为“救济”物资。“行政院善后救济总署”应运而生,“湖北救济分署沙市办事处”,也随之建立,并接收了大批美国面粉。沙市堤防机构把接受相当数量的面粉,作为“以粮代赈”发放给修堤工人。名义上解决了荆江大堤一部分需要,实质上国民党忙于准备内战,也没有办法开支荆江大堤的全部经费,区区面粉仅够供给员工工资;另一方面,堤工机构有势者,对救济之物,不乏中饱现象。尤其在民国三十七年(1948年)的护岸石方工程中,由私商承包,更是行贿舞弊,丑态可出,真正用到堤上的要大打折扣了。

荆堤旧貌孔疮多

抗战胜利后的荆江大堤沙市段,全为大同四条街所占据,尤其在大湾以下至文星楼一带,两边房屋鳞次栉比,热闹非凡。街面正是堤面,宽不过4.5米,而店铺林立。因为街道狭窄,只有“车水”而无“马龙”。当时沙市还没有自来水。居民饮水,全靠挑长江之水食用。故此大担小桶,整日不绝,尤其巡司巷及拖船埠一带,终日湿泞,很少有干净的街面。巡司巷及拖船埠下堤百余米即为中山路,系旧沙市闹市中心,商业繁盛。每逢夏季涨水,轮船夜航过境,凭栏俯视,但见万家灯火,尽在“釜底”之中。沙市旧话常说:“荆沙不怕刀兵动,只怕南柯一梦中”这个话说得很有道理。

历尽沧桑的沙市旧堤段,除上述身在堤上不知堤的情况外,在北边商店的后面的内坡上,则是逐级砌墙为邻,由上而下都建筑成住宅和货栈。堤的外坡亦同样为民房住宅,由于不敢在条石梯级驳岸上砌墙,则以木柱建成吊楼,临江而筑,人行其下,总之,整个堤身上下,均为房屋遮盖,根本就不知是堤身所在。且又由于木质建筑居多,民国三十六年(1947年)一场大火,烧了七里庙到巡司巷一整条街,可谓惨矣!

又由于堤身全是街巷住房,汛期无法巡堤查漏。幸而临江面全是条石浆砌驳岸和堤坡,挡水足够强度,但在内坡上也有个别“散浸”和漏水险情。住户大多不肯向堤工机构报告险状,因为一报告就得拆屋抢修。所以不顾危害大局,隐而不报,私自以煤灰瓦砾杂物填塞堵漏。堤防人员也很难查到这种情况,因之,群众讽之为“豆腐堤”。但在这区区4.5公里的堤段,相传千余年来,尚无因此而溃口的记载,也是事实。但是所谓“不怕一万,只怕万一”,我们不能把客观事实建筑在主观愿望一一侥幸的基础上。毕竟,堤身还有象二郎矶以下堤外无滩、堤身直接“泡”在水中的薄弱环节存在,有待今后整治规划,彻底解决被认为沙市险段的这段堤防。

已雨绸缪屋漏急

民国三十五年(1946年)秋末,江水下落。下距沙市40公里的祁家渊堤段,突然发生外滩崩塌。原有90余米的外滩,一夜间崩塌下沉50米之多,而且还有继续下崩势头。堤管段层层上报险情,告急到第四区专员公署,求援蛮石护岸护脚。当时的专员杨世英,举止失措。在幕僚的建议下,命令沙市码头工会的工人,到赶马台金龙寺(今敷料厂正门对面建筑公司宿舍附近)旧址拆大殿阶台及两边护阶条石,作为祁家渊抢险急需材料。

金龙寺原系山陕会馆,颇具规模,历尽沧桑,除大门前一对高12米的铁桅杆外,全遭毁坏。地面上的庙宇已荡然无存,只留下地面基础条石。码头工人靠挖锄及少数洋镐,以九牛二虎之力挖掘。笔者曾被派往监督,挖了三天,才装了十几吨位的两条木船,运到祁家渊作抢护材料。毁掉古迹,挖肉医疮,而杯水车薪仍然无济于事。说明当时政府既不重视平日之修筑防守,而事到临头,则张惶失措,狼狈不堪。这正是已雨尚未绸缪,临渴又不掘井,令人慨叹!

所幸的是,那年水位下降期中,又时升时落,稳住了剩下的岸坡。江陵马、郝两堤管段还做了一些救护的努力,因而没有继续剧烈下崩。解放后,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荆江大堤,在最险处加筑水泥墙一道并大量抛石护脚,奋力抢修,终于控制住了险情。

以邻为壑相煎急

荆江大提,由于历来治理不力,大堤两岸,各自为政,没有全局统一打算。当时对待堤防,有所谓“舍南保北”之说,称荆堤为“皇堤”。为了保护“皇堤”(北岸),可以不顾南岸的堤防,因此出现了在北岸筑矶头,突出江心。如沙市的杨林洲、宝塔洲、刘大巷码头。把水势流量刹向对岸,一方面可冲击江心淤沙,一方面保护了本岸的堤身安全,以免急流冲刷堤身而出险情。更甚者,北岸在大水危及堤身时,公然派人到南岸去挖堤、谋求使其溃决,以降低水位而达到保护北岸的目的。而南岸居民自必奋起抵抗,以至引起械斗,造成流血事件。这种情况在封建统治时代,是时有发生的。至于两岸居民,为了保护自己在堤外所筑的垸子,在大水侵堤时,相互渡江偷挖对岸堤身,损人利己更时有所闻。当然,在沙市堤段,全是条石驳岸,加之堤上都是住家,不会出现上述偷堤之事。除上述以外、还有一种传说的偷堤方法:多在夜间雨雾中渡江到对岸堤上,利用粗铁丝横嵌在堤面土内。铁丝两头搭在堤面下一二尺处,各挂一只较大乌龟,乌龟爬动时便使铁丝来回拉动,象锯齿般拉松提面嵌缝,使洪水浸入铁丝缝中,逐渐扩大冲刷面导至决口。这种黑夜偷挖行动,现场看不到人,以达到破坏对方堤防、加强自己堤防挡水力量的目的。但这不过是传说,事实并不如自己的理想,因为被偷的这边也不是傻瓜,自有他们的对策。

安“澜”无恙尽开颜

民国三十八年(1949年)夏,时当大汛之期,沙市尚未解放,荆江大堤面临着历年来特大洪水的威胁,水位达到了历史最高点——44.49米。作为堤工人员,我真是日夜不安。幸好,7月1 5日下午,沙市解放,此一屏障千百万人民生命财产的荆江大堤,回到了人民的怀抱。经过党和政府领导人民大力维修加固,早已岿然屹立,雄峙江左,固若金汤。每当朝夕,笔者漫步荆江分洪纪念碑及江滨花园,极目楚天,万里长江,万倾波涛顺流东下,回忆四十年来个人在荆江堤段的水利生涯,旧貌新颜,实不禁感慨万千!

(来源:沙市文史资料第一辑 | 作者曾任沙市市政协委员,长江流域规划办公室荆江河床实验站工程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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